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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发展党员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4-10-13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九条“发展党员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要求,为规范该项工作,现提供《关于发展党员预审结果的通知》(样式),请落实。
校党委组织部
2014年10月11日
关于发展党员预审结果的通知(样式) ****党支部: 你支部上报党的发展对象的预审材料已收悉。经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同意你支部***(学号人码——姓名)、***(学号人码——姓名)、***(学号人码——姓名)等**名同志通过预审,请及时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党员标准和程序履行好入党手续。本通知须在支部纳新大会上宣布并贴附《支部工作手册》纳新会议记录上,会后应在一周内上报我委审批。 请暂缓发展***(学号人码——姓名)、***(学号人码——姓名)、***(学号人码——姓名)等**名同志入党,要及时派人与其谈话,进一步做好教育培养工作。
中共**委员会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