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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州大学纪念12.9运动79周年暨2014年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4-12-0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响应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鼓励大家“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同时以大学生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方式来隆重纪念“12.9”学生爱国运动79周年,传承爱国精神,展现福大学子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由福州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福州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共青团福州大学委员会、福州大学学生委员会主办,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承办的福州大学纪念12.9运动79周年环校越野跑暨2014年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起跑仪式拟定于2014127日下午3:30在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第一田径场举行。望各学院做好组织选拔工作,鼓励学生积极参赛。 一、比赛时间、地点: 2014127日(星期日)下午3:30校第一田径场举行。如遇雨天,时间另行通知。 二、比赛方法: 1 分组及比赛顺序: 第一组:男子学生组 第二组:女子学生组(与男子组相隔10分钟出发) 2 检录时间:2014127日下午3:00 检录地点:第一田径场足球场 三、参加办法: 1、参赛学生以学院为单位。 2、各学院参赛人数为30人,其中女生10-15人(外语学院女生20人) 四、录取名次、评分及奖励办法: 1、个体评分办法: 个人名次按比赛成绩分别取男、女前50名。 2、团体评分办法: (1)学院团体总分由个人名次得分加学院基本分两部分组成,对团体前8名进行奖励。 (2)个人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9.8分,以下名次依次递减0.2分。 (3)男子学生组30分钟内和女子学生组40分钟内跑完全程的人数占应参赛人数的70%得基本分30分。如果占应参赛人数不到70%,每递减1%相应扣基本分2分,55%以下为0分。 (4)实际参赛人数未达到规定的总人数,则从团体总分中扣分,每缺一人扣2分。 (5)团体总分记入福州大学“振奋杯”。 3、优秀组织奖:学生参赛率高,配合做好赛事组织工作,无故意犯规作弊行为。 五、注意事项: 1 发扬体育道德风尚。要求各院做好组织工作,准时到场,遵守纪律,严禁作弊,一经发现取消个人及团体成绩。望各学院做好监督工作,欢迎举报。各学院有缺席和发现比赛中有犯规和违纪行为,扣该学院团体总分10分,严重者取消该学院名次。 2 各学院应组织参赛的运动员进行心电图检测,确诊健康后才能参加比赛。 3 运动员胸前必须佩带本学院号码簿才能参加比赛,否则不予参赛,所得成绩不予承认。同时比赛过程中要求号码簿佩戴完好,字迹清楚,比赛成绩录取以参赛号码簿为准。 4 号码簿规格和要求: 1)长20厘米,宽10厘米长方形布料,且号码字迹清楚,颜色分明。(由各学院自备,正面号码簿建议使用校运会参赛号码簿) 2)正面写学院代码+参赛人数编号;背面写上参赛运动员的年级、班级、 姓名,分别将号码簿四个角固定。如发现缺少其中任何一项,统计总分时当无效处理。 3)学院代码按校田径运动会规定的学院参赛号码,运动员号码按照1-30顺序编号。 5 研究生运动员并入各个学院参加比赛。 6 在规定时间内跑完全程到达终点的运动员,请务必将号码簿交给裁判。前50名运动员上交号码簿同时附上名次牌(名次牌到终点时由裁判老师发放),以便统计各学院参赛人数及跑到终点的人数,并计算团体总分。如无名次牌则取消该运动员名次,保留其参赛学院的团体分。 7 请各学院届时自带院旗、学院标志牌到场。 8 比赛最终成绩将公布于福州大学体育部网站。
福州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福州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共青团福州大学委员会
福州大学学生委员会
201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