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各单位:
为了帮助生活困难退休教职工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体现对他们的关怀,学校拟于今年老年节期间对困难退休教职工发放慰问金。请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各单位做好对生活困难的教职工情况的调查了解、申报工作,做到应助尽助、该助才助。
一、申报对象:
1、生活不能自理人员。
2、因疾病治疗产生高额医疗费用导致经济困难的人员。
3、因其他意外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人员。
二、标准:困难500元/人,特困1000元/人。
三、工作安排:
1、符合申请条件的退休教职工填写“退休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由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各单位统一报送离退休工作部(处)。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9月23日,逾期不予办理。
2、离退休工作部(处)组织成立“退休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审核小组”对所上报的人员名单进行审批,审核小组成员由各涉老组织负责人组成。
3、困难人员由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各单位组织人员前往慰问,慰问金由离退休工作部(处)划拨。特困人员由离退休工作部(处)组织人员前往慰问。
附件:退休教职工困难生活补助申请表
离退休工作部(处)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