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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专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9-19 浏览次数:

福大委宣〔2017〕12号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推动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委教育工委定期编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简报》和《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报》,刊载各地各部门各高校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的好经验好做法,供各地各高校学习交流。为了更好地推动我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强我校思想政治专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政治工作专报的范围

1.各单位学习宣传全国和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中央、省领导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

2.各单位突出重点,打造思想政治工作品牌的有效方法和组织实施情况,如在强化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加强对课堂教学和各类文化阵地的建设管理、推进思政工作改革创新、加强教师队伍和专门力量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高校的领导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

3.各单位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工作落实,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服务高水平和“双一流”大学建设,推动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落地生根的有效做法,如在抓思政课改革、教材编审选用、教师评聘考核、队伍建设等重点领域和破解中外合作、闽台合作办学党建工作等关键问题的好经验好做法。

4.各单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其他特色和亮点。

二、工作标准

1.特色鲜明。紧扣时代脉搏,符合本单位特点,贴近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

2.成效明显。涉及已经开展的思想政治工作,并收到实效。

3.注重创新。形式新颖、思路创新,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较为广泛的适用性。

三、有关要求

1.格式要求:主标题使用小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副标题或单位名称使用小三号楷体,正文使用小三号仿宋。正文中,一级标题使用小三号黑体(不加黑),二级标题使用小三号楷体。行距为29磅。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指定专人做好思想政治专报工作,结合实际工作及时总结,并报送党委宣传部。专报材料要特色鲜明,亮点突出,条例清晰,字数简洁。学校将不定期向省委教育工委专报。

3.各单位报送稿件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评选表彰思政以及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参考数据。为鼓励踊跃投稿,被录用的稿件,将给予作者一定的稿费和奖励。

联系人:赵鹏,地址:行政北楼西402,电话:22866475,邮箱:68800928@qq.cn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