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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4-04-08 浏览次数:

校宣[2013]29号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推动全校师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大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团,并面向全校师生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系列宣讲报告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州大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团专家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国民、庄穆、吴兴南、何朝银、周小亮、郗永勤、陶火生、涂晓今、舒展
二、系列宣讲报告会选题

专家姓名
报告选题
丁国民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法治理念与依法治校
承前启后,谱写我国改革开放的新篇章
——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若干思考
吴兴南
从“创新社会管理”到“创新社会治理”是执法理念的新发展
何朝银
从基层农村看中央的土改政策
周小亮
习近平经济思想与经济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
郗永勤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陶火生
当前社会问题与新改革
涂晓今
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
舒展
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

三、宣讲报告会活动的具体实施
1. 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系列宣讲报告会活动开展时间为: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底。
2. 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宣讲报告会专家人选及选题,并将确定的选题和报告会时间提前两周上报至党委宣传部。宣讲报告会由各单位具体承办,承办单位可自行与宣讲专家联系,也可委托宣传部与宣讲专家联系。各承办单位应在每场宣讲报告会结束后一周内,将报告会简讯和照片发送至宣传部邮箱。
3. 在系列宣讲活动举办期间,原则上各学院应安排1场以上宣讲报告会,不同学院或单位可共同邀请宣讲专家,联合举办报告会。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党委宣传部联系人:赵鹏,联系电话:22866475;地址:行政北楼东404室,电子邮箱:xcb@fzu.edu.cn。
党委宣传部
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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