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福州大学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我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分两批进行,各学院作为第二批推进单位应于2013年9月到2014年8月底完成廉政风险防控第一循环周期工作。现将有关步骤安排以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动员部署(2013年9月~10月)
(一)成立领导机构。各学院要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院长兼任,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组成成员。各学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明确成员的工作职责。
(二)明确实施范围。学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面向院领导班子、全体科级以上干部,重点是涉及人、财、物的管理岗位和处级以上(含处级)领导岗位。
(三)制定实施方案。各学院根据学校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开展时限和每项任务的责任人,制定《工作任务分解与进度表》(附件1)。
(四)组织宣传动员。各学院要在以往组织所属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习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文件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运用多种形式抓好本学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的宣传动员工作。
《工作任务分解与进度表》于10月30日前交到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梳理岗位职权与“三重一大”事项。(2013年10月~11月)
(一)明确岗位职权。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对科级以上岗位的职权、职责进行系统清理。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明晰每个岗位管理事项、服务对象的范围,对岗位职权进行规范,明确岗位涉及职权数量、权限、程序、时限和廉政要求,进一步修订明确岗位职责。
(二)梳理“三重一大”事项。根据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情况,特别是学校下放给学院的自主权,梳理学院的“三重一大”事项,确定本学院“三重一大”事项的名称、内容、对应的制度规范、议事载体,制定三重一大事项目录,填写《三重一大事项目录表》(附件2)。
(三)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对学院人、财、物管理的重要事项,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要针对每个事项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明确涉及的岗位及权限、具体环节、条件规则、实现步骤、流转程序、办理期限、运行方式、监督方式等要素,使每个环节相互配套、相互衔接。
《“三重一大”事项目录表》、“职权运行流程图”于11月15日前交到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查找廉政风险(2013年11月)
廉政风险是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查找廉政风险就是对廉政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分析,是有效处置风险的前提。
(一)查找岗位廉政风险
按照对岗不对人的要求,组织全体科级以上干部通过自己查找、群众评议、案例分析、专家建议和组织审定等方式,根据职权运行流程、岗位职责,围绕人、财、物管理与业务处置事项,查找廉政风险点,即查找存在廉政风险的具体工作环节和工作内容,分析廉政风险具体内容及表现形式。
重点查找职权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的廉政风险。职权行使方面,重点查找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和自由裁量幅度过大,可能造成职权滥用的风险;制度机制方面,重点查找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思想道德方面,重点查找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和职业道德不牢固,以及外部环境对正确行使职权,履行岗位职责的影响,可能诱发行为失范的风险。
全体科级以上干部要找准廉政风险点,描述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填写《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附件3、4)。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由分管(或联系该学院的)校领导审核;其他干部由学院党委书记审核。
(二)评估风险等级。
依据廉政风险点的多少、涉及事项的重要性与行使的频率以及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危害程度等内容,将风险等级评定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到人。院党委书记、院长岗位廉政风险通过个人自评、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确定风险等级;其他干部岗位廉政风险通过个人自评、学院审定确定风险等级。
岗位廉政风险由各学院负责防控,其中高等级风险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管理和负责,校纪委和分管(或联系该学院的)校领导予以监督;中等级风险由单位分管领导管理和负责,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检委员予以监督;低等级风险由涉及岗位的干部直接管理和负责,学院分管领导监督。各单位重点加强对高等级风险的防控工作。
《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应于12月15日前汇总后报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制定和实施防控措施(2013年12月~2014年2月)
(一)制定防控措施。(2013年12月)
针对廉政风险和风险等级,各学院要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做到每一项廉政风险都有应对的防控措施。属于职权行使方面的,要建立健全职权运行程序规定,探索完善分权、控权的有效办法,规范职权行使,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的风险防控措施;属于制度机制方面的,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属于思想道德方面的,通过开展专题党课、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形式,增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岗位廉政风险的防控措施由该岗位人员本人制定,填写《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附件5、6)。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由分管(或联系该学院的)校领导审核;其他干部由学院党委书记审核。
《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应于1月15日前汇总后报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实施防控措施。
各学院结合实际,按照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方法,认真组织各类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并将防控措施融入到业务工作和惩防体系建设之中。各学院和领导干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履行监督监管职责,对管理范围的廉政风险予以日常监控,加强对所属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行为、制度机制运转、职权运行过程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预警机制,针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综合运用谈心疏导、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避免廉政风险转化为腐败行为。
五、考核防控效果(2014年3月~5月)
各学院于2014年4月前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对比措施实施前后的效果,检查目标是否实现,对没有实现预定目标的,要重新分析查找原因并制定对策,直至实现目标。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对各学院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和考核。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结合开展。
六、完善操作规程(2014年6月)
根据考核结果,纠正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程序,结合形势发展,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及时调整风险点和风险防控措施。
七、建立循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
第一循环周期工作完成后,各学院以年度为周期,根据《福州大学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计划、执行、考核、修正等工作循环,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动态管理。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关键在领导,责任在班子。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形成主管领导具体抓、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协助抓的工作格局。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实际,带头分析查找廉政风险及原因,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业务范围内的排查防控。
(二)突出重点,稳妥推进。各学院要按照“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合理确定本单位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间进度,要以近年来违纪违法行为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环节、岗位以及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加强防控,做到职责明确、岗位清晰、措施得力,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确保不漏岗、不缺项,真正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建立符合本学院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
(三)开拓创新,勇于实践。要结合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权力结构,对学院职权进行科学分解和配置,在重点部位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积极运用科技防控手段,探索建立职权网上公开运行办法,研究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分析和预警机制,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处置管理。
附件:1.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任务分解与进度表
2.“三重一大”事项目录表
3.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科级及副处级干部)
4.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正处级干部)
5.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科级及副处级干部)
6.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正处级干部)
福州大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