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九严禁、两坚持”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机关各部处,各学院,各单位:
201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巩固和深化教师“不收礼”等活动成果,弘扬风清气正、廉洁从教、文明节俭、为人师表的良好风尚,坚决治理“节日病”,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教育系统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九严禁、两坚持”的通知》要求,现重申并强调严格遵守“九严禁、两坚持”纪律要求如下,请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一、“九严禁”即:1.严禁违规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2.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3.严禁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年货节礼等;4.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5.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6.严禁借“两节”之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7.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以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8.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9.严禁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或者违规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
二、“两坚持”即:1.坚持树立正确的苦乐观,苦群众之苦,急群众所急,切实解决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2.坚持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改进作风、深入一线,以优良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各二级党组织和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进中央、省委和校党委的部署,结合新修订的《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及时将“九严禁、两坚持”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教育监督管理。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把党的纪律铭刻在心,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以及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要求,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当好廉洁从政从教的表率。
校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中央“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创新监督检查方式,重点严肃查处穿“隐身衣”、变异问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决严查快处“两节”期间顶风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对于“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将追究主体责任和有关领导责任。
各二级党组织和各单位要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于2016年2月28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送校纪委办公室。联系人:王海龙,举报电话:0591-22865580。
中共福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