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监审【2017】11号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增强领导干部的资产管理责任意识,经学校2017年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从即日起,进一步完善学校中层正职领导干部离任时的资产交接手续。
具体交接流程如下:
1、监察审计处根据党委组织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向基建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发送《关于配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书》;同时,通知被审计单位配合开展资产核查。
2、基建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联合被审计单位对该单位内部仪器设备、家具、房产等资产进行全面的核查,核实被审计单位填写的《领导干部离任仪器设备交接表》、《领导干部离任办公家具交接表》及《房屋土地场馆出租出借情况交接表》。
3、离任领导与现任领导对《领导干部离任仪器设备交接表》、《领导干部离任办公家具交接表》及《房屋土地场馆出租出借情况交接表》签字确认。
4、基建资产管理处或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将已完成的《领导干部离任仪器设备交接表》、《领导干部离任办公家具交接表》及《房屋土地场馆出租出借情况交接表》及时报送监察审计处。
5、监察审计处将依据以上交接材料做出相应的审计评价,并出具审计报告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及校领导。
附表:1、《领导干部离任仪器设备交接表》
2、《领导干部离任办公家具交接表》
3、《房屋土地场馆出租出借情况交接表》
监察审计处
党委组织部
基建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