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机关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17]11号)及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福建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属高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闽委教组〔2017〕3号)的要求,省委教育工委检查组将于2月下旬对我校进行检查。为做好迎接省委教育工委来校检查工作,现将原定报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截止时间2月28日(详见1月13日学校通知文件链接)更改为2月22日。同时,学校将根据工作安排在2月22日后陆续对各单位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请各学院、各单位务必及时报送工作报告,做好接受省委教育工委、学校检查的准备工作。
附件1:《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属高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附件2: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要求和牵头落实单位分解表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中共福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