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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校党校第213期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新时代能力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8-11-16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新时代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省纪委2018年半年工作会议和校党委关于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经研究决定举办福州大学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新时代能力建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校纪委委员、二级党委纪检委员、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全体工作人员。培训班根据讲座报告的安排情况将适当扩大培训对象。

二、培训目的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监督执纪实践、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按照“打铁还须自身硬”、“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的要求,通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纪律、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监督执纪问责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的学习,使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责,提高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根据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对改革创新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深化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加强二级党委落实两个责任等问题进行研讨,推动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双一流”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 培训形式和要求

培训主要采取集中辅导、研讨、自学、参观学习与调研形式。集中培训安排在2018年1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全体学员要高度重视,科学安排,妥善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积极参与学习、讨论等各项活动。学习结束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上交一篇10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体会。

四、主要学习材料

(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义》;

(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速查》;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

(五)《纪检监察工作核心法规》等有关书籍材料。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帮助参训学员协调好培训期间工作与参训的关系,确保学员能全身心投入到培训中,从而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

开班式暨第一讲报告会举办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星期四)14:30,地点为行政南楼123会议室,请各二级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员)及有关单位综合科科长通知本单位学员参会。

联系人:林元新 电话:22865580,13328213199

赵艳莉 电话:22866887,13850100667

邮箱:dx@fzu.edu.cn


                                                中共福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