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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福州大学廉洁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8-01-17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我校廉洁文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廉洁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廉洁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坚定文化自信,必然要发扬传统廉洁文化,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本次活动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以重德明礼、崇廉尚洁、激浊扬清为主题,弘扬新时代主旋律,讴歌廉洁先进典型,鞭挞腐败消极现象,进一步坚定我校师生员工的文化自信。

二、参加对象

福州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其中征文类以个人形式参赛,演出类可以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

三、文学类作品征集评选

(一)体裁

征文体裁为诗歌、小说、散文、剧本等,本次征文不收录理论研究文章。征文题目自拟。

(二)要求

1.作品应紧扣本次比赛主题,具有深度发现、独特体验和深刻情感。

2.作品必须为真实原创,以真实姓名投稿,严禁抄袭和剽窃。

3.作品篇幅字数不限,应包含题目、单位、作者。

(三)参赛方式

1.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3月10日截稿。

2.征文应为word文档形式,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文档以“姓名+联系方式”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2624266137@qq.com,邮件主题标明“XX学院--福州大学廉洁文学征文”。

3.联系人:钟晓芬   联系电话:18906962459

四、演出类作品征集评选

(一)形式

演出类作品形式为舞蹈、声乐(歌曲)、器乐、戏剧、小品、相声、快板、诗朗诵等。

(二)要求

1.作品要紧扣主题,弘扬正气,健康向上,创意新颖,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能够体现廉洁文化内涵。

2.作品应标注是否属于原创。

(三)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从2018年3月份起至5月份结束,分为创作编排、选拔验收和演出评奖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创作编排(3月10日—3月25日)

自愿报名参加形式,力求自编自演,寓教于乐,突出时代特色和廉政特色。参赛者根据创作的文艺节目,填报《廉洁主题演出类作品征集报名表》(详见附件1),可另附音视频文件,发送到2624266137@qq.com,邮件主题标明“XX学院--福州大学廉洁文艺作品征集报名”,并将纸质版报名表于3月26日前交人文学院229办公室,联系人:钟晓芬,联系电话:18906962459。

第二阶段:选拔初审(3月26日—4月6日)

由学校师生代表和有关专家对选送节目进行选拔初审,评出优秀节目,入选参加校级廉政主题文艺汇演活动。

第三阶段:演出评奖(5月初)

组织廉政文化文艺汇演,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文艺汇演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对优秀节目和优秀组织者给予现场表彰。

五、奖项设置

(一)文学类作品奖项

组织评审组将对提交的文学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

(二)演出类作品奖项

评审组将根据节目类别和演出表现,综合评选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

 附件:廉洁主题演出类作品征集报名表

   中共福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共青团福州大学委员会 

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