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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6-16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委,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落实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以及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分解落实福州大学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暨校纪委六届八次全会的部署,现将《福州大学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福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6月15日    

福州大学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落实好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分解落实福州大学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暨校纪委六届八次全会的部署,现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工如下:

一、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

(一)突出政治监督重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管党治党、办学治校各项工作中。(责任单位: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聚焦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双一流”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毕业生升学就业和贫困生帮扶等,确保党中央、省委和校党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3.优化校园政治生态,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责任单位: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4.切实加强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方面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返校复学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责任单位: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二)改进政治监督工作

5.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完善党委全面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的机制。(责任单位: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6.坚守政治监督根本定位,综合运用党委巡察、会议提醒、谈心谈话、检查调研、执纪审查、责任追究等方式,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牵头,各单位配合)

7.坚持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注意把握好“三个区分开来”,实现“政治、纪法、社会”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三)坚持常态化政治巡察

8.健全巡察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紧扣政治监督,完善巡察工作内容,探索务实高效的巡察办法,拟在2020年巡察4个单位。(责任单位:党委巡察办公室)

9.积极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综合用好巡察成果,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形成整改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党委巡察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

二、深化体制改革,健全监督体系

(一)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10.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快人员配备,认真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不断健全纪检监察业务运行制度体系。(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11.进一步推进二级党委纪检工作改革,加强对二级党委纪检工作的指导,明晰职能定位,聚焦监督执纪责任。(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各二级党委)

(二)健全完善学校监督体系

12.紧扣推进新时代治理现代化要求,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牵头,各单位配合)

13.建立健全校党委统一领导、纪委履行专责监督、各单位履行职能监督的“1+X”监督机制,推动校内监督全面覆盖。(责任单位: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14.加强校内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监督互动,重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等有机贯通、统筹衔接,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审计处、计财处)

(三)加大日常监督工作力度

15.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督促各单位前移监督关口,做细做实谈话提醒等工作,防微杜渐。(责任单位:组织部,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各二级党委)

16.集中力量加强对重点领域、部位、环节的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职权运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17.督促和协助职能部门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以再监督倒逼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督促抓好基建修缮、物资采购、科研项目、招生录取、资产处置、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外事交流等方面工作的监管。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组织部、基建资产处、实验设备处、科技处、社科处、科技开发部、招生考试中心、研究生院、资产经营公司、人事处、计财处、对外合作处)

三、推进正风肃纪,促政风带校风

(一)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8.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牵头,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抓好落实)

19.严肃查处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学校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空泛表态、弄虚作假、阳奉阴违,以及维护师生利益方面回避矛盾不敢担当等问题。(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牵头,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20.坚决防止“白头”发文,坚决纠正重复填表报数等问题,真正为基层减负。(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牵头,机关各部处配合)

(二)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21.坚持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进一步形成问题发现移送、督促纠正整改、强化执纪问责的治理合力。(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牵头,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配合)

22.突出“三公”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监管和制度落实,着力整治易发多发问题和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牵头,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23.严查享乐、奢靡问题,尤其是对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三)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24.健全作风建设各项制度,巩固精文简会成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单位: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25.检视津补贴发放、办公用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标本兼治,让新风常态化、长效化。(责任单位: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四、强化执纪审查,为反腐提供保障

(一)坚定稳妥惩治腐败

26.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规范问题线索处置。(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27.紧盯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集中整治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查处妨碍学校“双一流”建设、损害学校和师生群众利益的行为。(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28.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六大纪律的行为。(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二)贯通运用“四种形态”

29.加强“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第二种形态的运用,管住全体党员特别是“关键少数”,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处分、组织处理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牵头,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抓好落实)

30.健全谈话提醒机制,对于在党员干部和教师队伍中发现的问题,各二级党委、各单位要及早咬耳提醒,扯袖劝诫,该处理的要及时处理,防止小错误酿成大问题。(责任单位: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三)强化执纪审查治本效果

31.汇编本校近几年发生的典型违纪违规案例,深化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32.运用“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整改”等方式,针对审查调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管理和制度漏洞,督促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完善管理(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相关单位)

五、推进标本兼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一)实施廉政风险防控

33.深入实施第八轮廉政风险防控,及时梳理廉政风险点,调整风险等级,改进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34.各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在基建修缮、资产管理、物资采购、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强化防控举措。(责任单位: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35.盯紧“关键少数”、关键领域,强化对权力集中、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牵头,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二)强化党风党纪教育

36.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案件警示教育、财经法规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法纪教育。(责任单位: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37.面向全体党员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探索运用新媒体创新教育形式,提高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便利性。(责任单位: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三)推动廉洁文化活动和廉政理论研究

38.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注重家风建设,培养现代文明人格。(责任单位: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39.开设大学生廉洁教育课程,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举办廉洁知识竞赛,深化大学生廉洁教育实践,组织廉洁文化暑期“三下乡”活动,加强对大学生廉洁社团指导。(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各学院)

40.抓好福州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建设,继续推进廉政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经济与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

六、强化自身建设,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一)将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41.通过党课、专题培训、集中学习、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干部坚决担负“两个维护”。(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42.在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苦功夫,不断提高干部自身理论素养、政治素养,真正做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二)加强业务能力锻炼

43.推动内网建设,提升信息化办公水平。(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44.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严格落实全员培训,通过“请进来、送出去”培训、强化实战练兵等方式,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三)严格自我监督和管理

45.严格做到依法依纪依规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落实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46.强化纪检干部自我约束,严格执行“六带头、六严禁”行为规范,坚决防治“灯下黑”,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