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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福州大学关于2008年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2-03-16
浏览次数:
福大政〔
2008
〕
42
号
校部机关党工委,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根 据《
2008
年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闽教监〔
2008
〕
5
号)和《福州大学预防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现就
2008
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以“阳光运行”为目标,以社会和群众关注的问题为重点,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发展基层民主、有效预 防腐败、促进校园和谐、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提升校务公开工作水平,促进学校 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创业型的东南强校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根据我校工作特点,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协调和监督,业务部门各负 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并不断完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 调整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和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办公室成员。
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
组
长:吴敏生
副组长:王新民
成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巧萍
王
坚
陈少平
陈兴明
吴枫韵
陈笃钦 林升华
张玉辉
林登平
郑
翔
娄东生
俞建长
徐晓丹
袁耀锋
程文忠
下设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和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办 公室:
1
、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主
任:陈少平
副主任:冒乃岘
成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巧萍
刘松青
何希耕
陈兴明
陈国龙
张玉辉
汤德平
林登平
程文忠
秘
书:
罗
涛
2
、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办公室
主
任:林升华
副主任:郑
翔
成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
坚
吴枫韵
陈笃钦
饶春华
俞建长
徐晓丹 袁耀锋
秘
书:林元新
(二)突出校务公开工作重 点
校务公开是一项长期工作,要不断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用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拓 展和充实校务公开的内容,提高校务公开的水平。今年要着力推进“阳光工程”,紧密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公共 资源市场化配置等工作,突出公开重点,加强预防腐败工作。把招生录取、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科研立项、职 称评审、财务管理等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关键环节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教育收费问题作为校务公开的 重点内容进行公开,加强规范运作,接受群众监督。
(三)抓好校务公开目录实施细则的编制工作
在
2007
年七届一次 教代会通过的《福州大学校务公开目录》基础上,按照省校务公开办制定的《福建省校务公开目录示范文本(试 行)》要求,完善学校校务公开目录,编制实施细则,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方式、责任部门和公开时限。将公开 内容、公开方式、工作责任制度化、细则化。
(四)加强院务公开工作
各学院要按照本意见要求,调整本单位的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监督小组成员,于
7
月
10
日前报校务公开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拓展从源头 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高度,充分认识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狠抓落实,把校 (院)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坚持目标管 理,严格责任约束。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组织领导校(院)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 组织协调,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校(院)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要围绕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公开形式是否便捷、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程序是否科学、公开结果群众 是否满意,按照准确、及时、有力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校务公开办和监督办将结合党风廉政建 设情况,对学校校务公开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公开、假公开,特别是造成严重后 果的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要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视情予以公开曝光。
(三)建立奖励制度,总结推广先进单位的先进做法
把校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学校的综合评估体系,作为申报文明单位、先进“教工之家”、各种先进单位 的重要评估内容。对开展校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的学院、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 经验交流会、校务公开现场会等方式,认真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校务公开先进单位的辐射和 带动作用,进一步形成“典型引入、规范运作、整体推进”的运作机制。
福
州
大
学
二○○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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