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 领导 (10分) | 1.1工作定位与思路 (2分) | 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纳入学院事业发展规划(1分); | 查阅资料 | |
2.“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在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具体体现(0.5分); | 查阅资料 | |
3.有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明确思路(0.5分)。 | 查阅资料 |
1.组织 领导 (10分) | 1.2领导 重视 (3分) | 1.学院领导重视学生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并落实有关学生工作的各项政策(1分); | 查阅资料 | |
2.学院领导能够深入学生,了解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参加学生活动并给予指导(1分); | 查阅资料(学院领导听课每次加0.2分,总分不超过1分) |
3.学院领导关心学生政工干部队伍的思想、生活、学习,落实相关政策待遇(1分)。 | 查阅资料 |
1.3工作 机制 (5分) | 1.学生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工作程序规范,规章制度健全,学生工作资料保存完整(0.5分); | 查阅资料 | |
2.学生工作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0.5分); | 查阅资料 |
3.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生工作例会不缺会,精神贯彻及时,有健全的辅导员例会制度,有会议纪要(1.5分); | 查阅资料(会议记录每次加0.1分,总分不超过1分) |
4.定期调查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准确地上报学生舆情信息和突发事件(1分); | 查阅资料(未及时上报每人次扣0.1分,最低分为0分) |
5.辅导员按照《福州大学辅导员日常工作十条》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工作记录齐全(1.5分)。 | 查阅全体辅导员工作笔记 |
2.主体 队伍 (8分) | 2.1党政 干部队伍 (1.5分) | 1.对学院党政干部组织、协调、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明确要求(1分); | 查阅资料 | |
2.每年对党政干部履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职责有考核(0.5分)。 | 查阅资料 | |
2.2辅导员、班主任队伍 (4.5分) | 1.学生政工干部配备情况,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每个班级配兼职班主任或指导教师情况,导师制实施情况(1分); | 根据提供具体名单 |
2.学校给予辅导员的绩效全额用于辅导员,在此基础上给予适当倾斜(1分); | 查阅资料(根据是否全额、有倾斜、被统筹三类情况) |
3.鼓励、支持学生政工队伍评定职称;学生政工干部参加各类培训情况;辅导员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生涯指导师等职业资格证书;辅导员的培养纳入学院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享受专任教师培养同等待遇,积极选送辅导员参加培训、研修(1.5分); | 查阅资料(职称提升、资格证书每人次加0.1分,校级优秀辅导员每人次加0.1分,由学校推荐参加省级以上培训每人次加0.1分,所在辅导员参加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获奖校级每人次加0.1分、省级每人次加0.2分、国家级每人次加0.3分,总分不超过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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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体 队伍 (8分) | 2.2辅导员、班主任队伍 (4.5分) | 4.重视学生工作的调查研究,积极进行理论探索,学生工作干部平均每人每年有1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调查报告;积极申报各级各类课题,探索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新途径(1分)。 | 查阅资料(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加0.2分,获得厅级每项加0.1分,省级课题每次加0.2分,总分不超过1分) | |
2.3学生骨干队伍 (2分) | 1.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推荐、培养学生干部人数及质量(1分); | 查阅资料(推荐1人次加0.1分,总分不超过1分 | |
2.学生干部的聘用客观、公正,学生干部的骨干作用突出,榜样示范作用明显;对学生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有详细的培训、教育学生干部的计划(1分)。 | 查阅资料,学生干部违纪受处分每人次扣0.1分,最低为0分,总分不超过1分) |
3.学风 建设 (20分) | | 具体按照《福州大学基础文明与学风建设考评办法》评分,学风考评与本考评同时进行,总分100分,按照比例折算纳入本体系。 | | |
4.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 (42分) | 4.1思想政治教育 (8分) | 1.新生入学教育、导行计划、毕业生离校教育、校规校纪教育、防火减灾宣传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基本文明规范教育、防毒防艾教育等情况;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学经典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情况;资助育人开展情况;(7分); | 查阅资料(查阅资料,学校组织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按照提交材料进行评比每项1分(未提交0分),总分不超过7分) | |
2.有学生工作专题网页,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构建网上学生管理和教育工作平台;辅导员通过微信、微博、qq群、电子信箱等多种渠道与学生沟通,实现师生网上交流(1分)。 | 查阅资料(学院在学校、学生处网页、微信平台上发布每条新闻加0.1分,辅导员博文获得省级奖励每篇加0.2分,国家级奖励每篇加0.5分,总分不超过1分) |
4.2党团组织建设及活动 (4分) | 1.90%以上的学生班级实现本科低年级学生有党员,本科高年级学生和研究生有党支部(1分); | 查阅资料 | |
2.建立健全分党校工作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有计划、有总结、有表彰(1分); | 查阅资料 |
3.学院、班级团学组织健全(1分); | 查阅资料 |
4.按规定发展学生党员,开展党团组织生活,学生党员人数占学生总数10%以上(0.5分); | 查阅资料 |
5.按规定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0.5分)。 | 查阅资料 |
4.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 (42分) | 4.3学生就业创业教育 (10分) | 1.毕业生就业率(2分); | 查阅资料(按照就业率由高到低排序,就业率最高学院得2分,第二名后依次按照0.2分递减,最低0分) | |
2.上报毕业生生源、就业派遣等数据情况(1分); | 查阅资料(查阅上报资料记录,参照上报数据准确性、是否及时等评分) |
3.积极推进本科生考研工作(2分); | 查阅资料(查阅资料,本科生考研率和录取率高于全校平均水平,考研录取率第一名得2分,第二名后依次按照0.2分递减,录取率低于全校平均水平得0分) |
4.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活动情况(1分); | 查阅资料(承办校级就业指导活动每次加0.2分,此项最高1分) |
5.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情况(3分); | 查阅资料(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每项分别加1、0.5、0.3分;省赛金奖、银奖、铜奖每项分别加0.3、0.2、0.1分,总分不超过3分) |
6.待就业尤其是双困毕业生的跟踪服务情况;做好政策咨询,引导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情况(1分)。 | 查阅资料 |
4.4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4分) | 1.学术道德、学术诚信教育情况(1.5分); | 查查阅资料(违反学术道德每人次扣0.1分) |
2.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开展情况 (1.5分); | 查阅资料(各类科技获奖情况(省级每项加0.1,国家级每项加0.2),总分不超过1.5分) |
3.研究生日常教育管理情况(1分)。 | 查阅资料 |
4.5心理健康教育 (5分) | 1.根据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0.5分); | 查阅资料 | |
2.加大宣传力度,定期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5.25”、“10.10”主题活动(1分); | 查阅资料 |
3.学生政工干部队伍获得心理咨询师并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1.2分); | 查阅资料(参加校心理中心咨询服务的辅导员每人次加0.1分;专职辅导员获得心理咨询师证书比率*0.6分) |
4.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 (42分) | 4.5心理健康教育 (5分) | 4.建立学院、学生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生命守门员”活动和心理保健员建设情况,有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1分); | 查阅资料(对准予在校学习的高危对象未及时转介医疗机构进行诊治扣0.2分;对无法在校学习的高危对象未予以办理休、退学手续扣0.3分) | |
5.每年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在校学生建有心理健康档案,能够及时发现有心理障碍的学生(1.3分)。 | 查阅资料 |
4.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5分) | 1.贫困生档案、数据库及助学贷款记录建立情况(2分); | 查阅资料(参照上报数据准确性、是否及时等评分) | |
2.经费管理情况,上报数据、材料质量情况(1分); | 查阅资料(参照上报数据准确性、是否及时等评分) |
3.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及催还贷款工作情况(1分); | 查阅资料(参照上报数据准确性、是否及时等评分(0.5分);还贷率第一名为0.5分,第二名后依次递减0.05分,最低为0分) |
4.评选各类助学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吸引社会资金捐助贫困学生情况等(1分)。 | 查阅资料(参照上报数据准确性、是否及时等评分(0.5分);社会资助按照总额第一名为0.5分,第二名后依次递减0.05(0.5分),最低为0分) |
4.7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3分) | 1.学院领导重视社会实践活动,专业教师积极参与指导(0.5分); | 查阅资料 | |
2.建立相对稳定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1分); | 查阅资料 |
3.经常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学生参与面广,撰写调查报告、论文的学生比例高,质量好(1分); | 查阅资料 |
4.每年集中对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进行部署和总结(0.5分)。 | 查阅资料 |
4.8校园文化建设(3分) | 1.每年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1分); | 查阅资料 | |
2.打造有本学院学科文化背景的校园文化精品项目(0.5分); | 查阅资料 |
3.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文化科技活动,在各类校级文化科技活动中成绩显著(0.5分); | 查阅资料 |
4.结合传统节庆日、重大事件和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开展主题活动(1分); | 查阅资料 |
5.条件 保障 (3分) | 5.1学生教育活动设施建设 (1.5分) | 1.有相对独立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办公场所,有满足工作需要的设备(0.5分); | 查阅资料 | |
2.学生宿舍设有学生党团活动室 (1分)。 | 根据学生活动室建设评比情况 | |
5.2经费 投入 (1.5分) | 1.学生经费做到专款专用(1分); | 查阅资料 | |
2.在学校经费基础上,学院配套用于学生工作的各项经费(0.5分)。 | 查阅资料 |
6.育人 环境 (5分) | 6.1校园 安全稳定(3分) | 1.有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预案 (1分); | 查阅资料 | |
2.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1分); | 查阅资料 | |
3.经常性的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1分); | 查阅资料 | |
6.2家庭与社会参与 (2分) | 1.建立并落实与学生家长联系的制度并做好记录(1分); | 查阅资料 |
2.争取社会支持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情况(0.5分); | 查阅资料 |
3.每年寄发《致家长一封信》、《学生成绩单》(0.5分)。 | 查阅资料 |
7.特色 项目 (5分) | 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改革与创新,并取得显著成果,其经验在全国或全省、全校有较大影响或得到推广,以及完成学校布置的重要临时工作任务情况。 | 根据申报材料由考评小组评定后,每项加1分,总分不超过5分 | |
8.重点工作项目 (7分) | 学校每年工作重点推进情况。 | 根据学院提交材料以及实际工作情况,由考评小组按照总分7分评定后,分数平均值为该项得分 | |
9.一票 否决 | 1.发生涉及校方责任的学生伤害事故; 2.出现重大违纪违规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学校声誉的; 3.学生工作干部严重违纪违规的; 4.在测评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