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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7-12-20 浏览次数:

福大学〔2017〕111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目标管理,不断提高学生工作科学化水平,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现将修订后的《福州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1214

福州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评办法(修订)

为了加强对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目标管理,不断提高学生工作水平,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宣部教育部《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等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围绕“双一流”大学建设,调动学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务实进取,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效性。

第二条考评方式:由学校分管领导、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组织部、人事处负责人组成福州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评领导小组,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成立考评小组,按照考评体系对各学院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第三条  考评内容:组织领导、主体队伍、学风建设、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条件保障、育人环境、特色项目等。

第四条考评体系(100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测评标准

考核方式

备注

1.组织

领导

(10分)

1.1工作定位与思路

(2分)

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纳入学院事业发展规划(1分)

查阅资料

2.“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在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具体体现(0.5分)

查阅资料

3.有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明确思路(0.5分)

查阅资料

1.组织

领导

(10分)

1.2领导

重视

(3分)

1.院领导重视学生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并落实有关学生工作的各项政策(1分)

查阅资料

2.学院领导能够深入学生,了解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参加学生活动并给予指导(1分)

查阅资料(学院领导听课每次加0.2分,总分不超过1分)

3.学院领导关心学生政工干部队伍的思想、生活、学习,落实相关政策待遇(1分)

查阅资料

1.3工作

机制

(5分)

1.学生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工作程序规范,规章制度健全,学生工作资料保存完整(0.5分)

查阅资料

2.学生工作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0.5分)

查阅资料

3.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生工作例会不缺会,精神贯彻及时,有健全的辅导员例会制度,有会议纪要(1.5分)

查阅资料(会议记录每次加0.1分,总分不超过1分)

4.定期调查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准确地上报学生舆情信息和突发事件(1分)

查阅资料(未及时上报每人次扣0.1分,最低分为0分)

5.辅导员按照《福州大学辅导员日常工作十条》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工作记录齐全(1.5分)

查阅全体辅导员工作笔记

2.主体

   队伍

(8分)

2.1党政

干部队伍    (1.5分)

1.对学院党政干部组织、协调、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明确要求(1分)

查阅资料

2.年对党政干部履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职责有考核(0.5分)

查阅资料

2.2辅导员、班主任队伍

(4.5分)

1.学生政工干部配备情况,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每个班级配兼职班主任或指导教师情况,导师制实施情况(1分)

根据提供具体名单

2.校给予辅导员的绩效全额用于辅导员,在此基础上给予适当倾斜(1分)

查阅资料(根据是否全额、有倾斜、被统筹三类情况)

3.鼓励、支持学生政工队伍评定职称;学生政工干部参加各类培训情况;辅导员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生涯指导师等职业资格证书;辅导员的培养纳入学院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享受专任教师培养同等待遇,积极选送辅导员参加培训、研修(1.5分)

查阅资料(职称提升、资格证书每人次加0.1分,校级优秀辅导员每人次加0.1分,由学校推荐参加省级以上培训每人次加0.1分,所在辅导员参加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获奖校级每人次加0.1分、省级每人次加0.2分、国家级每人次加0.3分,总分不超过1.5分)

2.主体

   队伍

(8分)

2.2辅导员、班主任队伍

(4.5分)

4.重视学生工作的调查研究,积极进行理论探索,学生工作干部平均每人每年有1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调查报告;积极申报各级各类课题,探索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新途径(1分)

查阅资料(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加0.2分,获得厅级每项加0.1分,省级课题每次加0.2分,总分不超过1分)

2.3学生骨干队伍

(2分)

1.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推荐、培养学生干部人数及质量(1分)

查阅资料(推荐1人次加0.1分,总分不超过1分

2.学生干部的聘用客观、公正,学生干部的骨干作用突出,榜样示范作用明显;对学生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有详细的培训、教育学生干部的计划(1分)。

查阅资料,学生干部违纪受处分每人次扣0.1分,最低为0分,总分不超过1分)

3.学风

建设

(20分)

具体按照《福州大学基础文明与学风建设考评办法》评分,学风考评与本考评同时进行,总分100分,按照比例折算纳入本体系。

4.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

(42分)

4.1思想政治教育

(8分)

1.新生入学教育、导行计划、毕业生离校教育、校规校纪教育、防火减灾宣传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基本文明规范教育、防毒防艾教育等情况;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学经典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情况;资助育人开展情况;(7分)

查阅资料(查阅资料,学校组织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按照提交材料进行评比每项1分(未提交0分),总分不超过7分)

2.有学生工作专题网页,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构建网上学生管理和教育工作平台;辅导员通过微信、微博、qq群、电子信箱等多种渠道与学生沟通,实现师生网上交流(1分)。

查阅资料(学院在学校、学生处网页、微信平台上发布每条新闻加0.1分,辅导员博文获得省级奖励每篇加0.2分,国家级奖励每篇加0.5分,总分不超过1分)

4.2党团组织建设及活动

(4分)

1.90%以上的学生班级实现本科低年级学生有党员,本科高年级学生和研究生有党支部(1分)

查阅资料

2.建立健全分党校工作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有计划、有总结、有表彰(1分)

查阅资料

3.学院、班级团学组织健全(1分)

查阅资料

4.按规定发展学生党员,开展党团组织生活,学生党员人数占学生总数10%以上(0.5分)

查阅资料

5.按规定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0.5分)

查阅资料

4.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

(42分)

4.3学生就业创业教育

(10分)

1.毕业生就业率(2分)

查阅资料(按照就业率由高到低排序,就业率最高学院得2分,第二名后依次按照0.2分递减,最低0分)

2.上报毕业生生源、就业派遣等数据情况(1分)

查阅资料(查阅上报资料记录,参照上报数据准确性、是否及时等评分)

3.极推进本科生考研工作(2分)

查阅资料(查阅资料,本科生考研率和录取率高于全校平均水平,考研录取率第一名得2分,第二名后依次按照0.2分递减,录取率低于全校平均水平得0分)

4.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活动情况(1分)

查阅资料(承办校级就业指导活动每次加0.2分,此项最高1分)

5.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情况(3分)

查阅资料(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每项分别加1、0.5、0.3分;省赛金奖、银奖、铜奖每项分别加0.3、0.2、0.1分,总分不超过3分)

6.待就业尤其是双困毕业生的跟踪服务情况;做好政策咨询,引导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情况(1分)

查阅资料

4.4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4分)

1.学术道德、学术诚信教育情况(1.5分)

查查阅资料(违反学术道德每人次扣0.1分)

2.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开展情况

(1.5分)

查阅资料(各类科技获奖情况(省级每项加0.1,国家级每项加0.2),总分不超过1.5分)

3.研究生日常教育管理情况(1分)

查阅资料

4.5心理健康教育

(5分)

1.根据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0.5分)

查阅资料

2.加大宣传力度,定期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5.25”、“10.10”主题活动(1分)

查阅资料

3.生政工干部队伍获得心理咨询师并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1.2分)

查阅资料(参加校心理中心咨询服务的辅导员每人次加0.1分;专职辅导员获得心理咨询师证书比率*0.6分

4.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

(42分)

4.5心理健康教育

(5分)

4.建立学院、学生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生命守门员”活动和心理保健员建设情况,有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1分)

查阅资料(对准予在校学习的高危对象未及时转介医疗机构进行诊治扣0.2分;对无法在校学习的高危对象未予以办理休、退学手续扣0.3分)

5.每年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在校学生建有心理健康档案,能够及时发现有心理障碍的学生1.3分)

查阅资料

4.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5分)

1.贫困生档案、数据库及助学贷款记录建立情况(2分)

查阅资料(参照上报数据准确性、是否及时等评分)

2.经费管理情况,上报数据、材料质量情况(1分)

查阅资料(参照上报数据准确性、是否及时等评分)

3.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及催还贷款工作情况(1分)

查阅资料(参照上报数据准确性、是否及时等评分(0.5分);还贷率第一名为0.5分,第二名后依次递减0.05分,最低为0分)

4.评选各类助学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吸引社会资金捐助贫困学生情况等(1分)

查阅资料(参照上报数据准确性、是否及时等评分(0.5分);社会资助按照总额第一名为0.5分,第二名后依次递减0.05(0.5分),最低为0分)

4.7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3分)

1.学院领导重视社会实践活动,专业教师积极参与指导(0.5分)

查阅资料

2.建立相对稳定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1分)

查阅资料

3.经常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学生参与面广,撰写调查报告、论文的学生比例高,质量好(1分)

查阅资料

4.每年集中对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进行部署和总结(0.5分)

查阅资料

4.8校园文化建设(3分)

1.每年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1分)

查阅资料

2.打造有本学院学科文化背景的校园文化精品项目(0.5分)

查阅资料

3.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文化科技活动,在各类校级文化科技活动中成绩显著(0.5分)

查阅资料

4.结合传统节庆日、重大事件和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开展主题活动(1分)

查阅资料

5.条件

保障

(3分)

5.1学生教育活动设施建设

(1.5分)

1.有相对独立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办公场所,有满足工作需要的设备(0.5分)

查阅资料

2.学生宿舍设有学生党团活动室

(1分)

根据学生活动室建设评比情况

5.2经费

投入

(1.5分)

1.学生经费做到专款专用(1分)

查阅资料

2.在学校经费基础上,学院配套用于学生工作的各项经费(0.5分)

查阅资料

6.育人

环境

(5分)

6.1校园

安全稳定(3分)

1.有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预案

(1分)

查阅资料

2.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1分)

查阅资料

3.常性的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1分)

查阅资料

6.2家庭与社会参与

(2分)

1.建立并落实与学生家长联系的制度并做好记录(1分)

查阅资料

2.争取社会支持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情况(0.5分)

查阅资料

3.每年寄发《致家长一封信》、《学生成绩单》(0.5分)

查阅资料

7.特色

项目

(5分)

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改革与创新,并取得显著成果,其经验在全国或全省、全校有较大影响或得到推广,以及完成学校布置的重要临时工作任务情况。

根据申报材料由考评小组评定后,每项加1分,总分不超过5分

8.重点工作项目

(7分)

学校每年工作重点推进情况。

根据学院提交材料以及实际工作情况,由考评小组按照总分7分评定后,分数平均值为该项得分

9.一票

否决

1.发生涉及校方责任的学生伤害事故;

2.出现重大违纪违规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学校声誉的;

3.学生工作干部严重违纪违规的;

4.在测评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第五条考评步骤:

1.自评。各学院于每年12月根据考评体系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逐项附上相应支撑材料。

2.考核。考评小组听取各学院汇报,并通过查阅资料对学院学生工作进行全面考评,形成考评总分。考评总分由材料查阅和工作汇报两部分按比例相加组成,其中材料部分占60%,汇报部分占40%。另外,在汇报部分,各学院党委副书记互评成绩占40%,其他主要评委成绩占60%。具体计算公式为考评总分=材料部分平均分*60%+(各学院党委副书记汇报部分互评平均分*40%+主要评委汇报部分平均分*60%)*40%。

3.审批。考评小组将初步考核结果上报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评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4.表彰。每年在校思政年会上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第六条奖惩措施:

1.根据考评结果,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考评结果作为学院辅导员下一年度职务业绩奖励分配依据,同时给予前8名的每一学院增拨学生活动经费10000元。

2.考核结果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优依据。

第七条本考评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八条本考评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