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现将《福州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大学
2020 年2月11日
福州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福州大学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福州大学学生突发事件预防工作实施办法》、《福州大学学生突发事件处置实施方案》等相关法规和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疫情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宣教、全员参与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一)建立责任人制度
校党委书记、校长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成立校疫情防控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天明付贤智
成员:林生邹毅张星黄志刚杨黄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0个工作组(学生工作组、教工工作组、卫生防疫组、校区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宣传动员组、心理援助组、教学招生组、科研攻关组、工作督导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张星(兼)
副主任:林键林新辉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于岩王向阳叶志清李礼建李海榕刘用庆 刘松青刘敏榕庄晨忠陈秀锦吴雪林键
林文泰林少骏林志凯林新辉周训胜倪朝霞 黄阿火黄剑东黄敬前商光美魏金明
四、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学校党委各项部署,统一领导、指挥全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大决策;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预案;对学校疫情情况开展综合研判评估等;检查督促各工作组和相关单位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传达和督办上级领导和校领导的批示及落实情况;通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情况;根据事态发展提出全校采取应急响应的建议,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区域的建议;督促各工作组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和措施;做好校内各单位间疫情防控的统筹协调工作,组织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疫情应对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收集、汇总报送学校有关信息,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综合各部门工作情况,撰写相关汇报材料;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相关事项。
(三)各工作小组组成与工作职责
1.学生工作组
牵头校领导:林生
牵头部门: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对外合作与交流处配合
工作职责:负责掌握学生寒假期间的出行动向和身体健康状况。全面摸排在校就读的湖北籍学生、近期到武汉或途经武汉旅游探亲的非武汉籍学生、近期与在武汉停留过的人员有过近距离接触史的学生、疫情比较严重地区的学生、其他需居家医学观察等方面学生的健康状况;全面摸排和动态掌握外籍学生、台港澳学生、新疆和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寒假期间离校的行程动向和健康状况,特别是近期去过湖北武汉或接触过相关特殊人员的情况,对身体有异常情况的学生要及时登记报告;发动组织广大辅导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建立联系学生机制,督促做好每日晨午检,通过“学工系统”“工作任务反馈”落实好有关工作日报;畅通与学生联系、沟通渠道,及时向学生发送学校通知要求;加强健康教育,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做好学生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等工作,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外出或返校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做好发给学生一封公开信,通过短信、微信、微博、班级群等渠道,动态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根据疫情制定开学初学生身体异常状况等的工作预案。
2.教工工作组
牵头校领导:张星
牵头部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离退休工作部(处)配合
工作职责:负责掌握教职工寒假期间的出行动向和身体健康状况。全面摸排湖北籍教职工、近期到武汉或途经武汉出差旅游探亲的非武汉籍教职工、近期与在武汉停留过的人员有过近距离接触史的教职工、疫情比较严重地区的教职工、其他需居家医学观察等方面教职工的健康状况;全面摸排和动态掌握外籍教职工、台港澳教职工、新疆籍教职工寒假期间离校的行程动向和健康状况,特别是近期去过湖北武汉或接触过相关特殊人员的情况,对身体有异常情况的教职工要及时登记报告;畅通与教职工联系、沟通渠道,及时向教职工发送学校通知要求;做好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及稳定工作;根据疫情制定开学初教职工身体异常状况等的工作预案。
3.卫生防疫组
牵头校领导:张星
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校医院)
工作职责:负责提出完善学校疫情防控策略、措施建议;负责做好疫情防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疫情防控有关条件、应急药物和医疗器械的必要准备;组织做好在校师生健康状况监测,及时有效处置疫情;协调当地疾控部门,协助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科普教育工作;全面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加强学生宿舍、食堂、办公区域和教学科研场所等的卫生工作,及时对校园环境进行消毒等;保持与相关卫生部门的沟通联系。
4.校区保卫组
牵头校领导:张星
牵头部门:保卫部,国家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晋江科教园管委会、厦门工艺美术学院、石油化工学院、至诚学院配合
工作职责:负责提出校区封闭管理管控方案;实施校园封闭管理,严格管控校园进出人员、车辆,对进入校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等,维护安全稳定的校园秩序。
5.后勤保障组
牵头校领导:张星
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基建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配合
工作职责:负责根据疫情防控需求,做好所需房屋、资金保障等相关工作;加强食堂餐饮、超市日常用品供给,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和物资价格平稳;做好口罩、体温枪、消毒用品等相关设备、物资的储备工作;及时保障卫生防疫组提出的物资需求;要求并配合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按照政府的有关要求共同做好基建工地人员的身体健康监控工作。
6.宣传动员组
牵头校领导:黄志刚
牵头部门:宣传部,组织部、校团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配合
工作职责: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通过新闻网、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学校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和信息,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负责对外宣传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进展;组织党员干部带头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组织学生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科普等有关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应对,及时处理不实信息。
7.心理援助组
牵头校领导:林生
牵头部门:学生工作处;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校工会,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配合
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师生员工疫情防控心理援助工作方案及工作手册,开展心理辅导服务与心理危机干预;组建疫情防控心理援助热线服务团队,做好疫情防控心理咨询师排班;开设疫情防控心理援助热线服务和网络辅导服务,规范服务细节和要求,明确服务目标和原则,拟定《福州大学疫情防控心理援助热线手册》、《福州大学疫情防控心理援助热线记录表》等;举办疫情防控心理援助工作培训和专业督导,指导服务团队更加高效、专业、有序地开展工作;加强情绪纾解、情绪稳定等技术演练。
8.教学招生组
牵头校领导:黄志刚
牵头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招生考试中心配合
工作职责: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推迟开学的教学、考试、招生等工作安排。
9.科研攻关组
牵头校领导:黄志刚
牵头部门:科技处,科技开发部配合
工作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分析和报送最新疫情防控科研攻关进展,按照上级要求组织科研攻关,对接生产企业等。
10.工作督导组
牵头校领导:邹毅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配合
工作职责:负责督导检查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对疫情防控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不利后果的,严肃问责追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责。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学校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漏报瞒报、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人员将严肃追责问责。
(二)完善机制,协调联动。要建立健全统筹协调、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落实信息发布机制、部门协调机制、上下联动机制、问题处置机制,细化工作流程,规范防控操作,科学、快速、有序、高效地应急处置,联手、互通、协调应对,确保学校疫情防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各工作组和各单位要熟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处置流程(详见附件),及时妥善处置和化解疫情防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先锋引领,主动担当。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头顾全大局,带头坚守岗位,带头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带头做好师生工作,让党旗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高高飘扬。
(四)严格要求,严肃纪律。各工作组、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部署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落实到各单位、落实到具体人。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班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疫情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疫情存续期间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各单位如无异常情况,每天下午16:30前报告至学校总值班室(电话:22866316);如有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处置,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至人员归口管理部门,同时报告校医院(电话:22866903,87893428)和学校总值班室(电话:22866316)。对报告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工作敷衍的单位,学校将适时进行通报。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流程
一.发热患者处理流程。对体温超过37.3℃,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患者实行隔离,立即给病人戴好防护口罩,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单位、涉及学生的要标注专业、班级、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报告所属单位,由所属单位向学校总值班室报告,采取果断措施,由相关单位协助校医院将病人及时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疫情报告流程。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应第一时间报告校医院、校总值班室,由校医院和校长办公室分别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密切与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迅速控制传染源,积极采取预防、消毒隔离和控制等紧急措施,对有关人员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护措施,减少和控制交叉感染,防止疫情扩散传播。对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师生,要在辖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进行自我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14天,经指定医院检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方可复课或上班。
四.仔细了解病人患病前和患病期间居住的房间、活动场所,用过的物品、家具,以及污水排放处等,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