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清理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有关事宜的函》(闽财教便函[2017]7号)文件精神,对结转两年内(2016年安排)的项目也将于8月25日冻结,必须属于政府采购、基本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既定支出事项资金,确急需重新安排使用的,且能在审计要求的2个月内发生实际支出的项目,我校才可按财政要求于9月底前向省财政厅申请追加安排。其余部分暂收回总预算,省财政将结合
继续阅读→福州大学仪器设备政府采购中标公告2017年第065号
继续阅读→福州大学仪器设备政府采购中标公告2017年第064号
继续阅读→计财处关于结转结余资金将被省财政清理盘活的紧急通知 (发布单位:计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7-08-17 15:58:033 点击:2533) 各学院、各单位: 我校今天上午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紧急通知,省财政厅将对截止2017年8月25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省财政已批复给我校的2016年度及以前额度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清理盘活。 1、2015年及以前安排的经费在8月25日之前使用完毕,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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