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石油化工学院教研楼智能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学校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大学,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建筑面积8270.37m2:工程预算价为87908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视频监控系统、背景音乐广播系统、门禁系统、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系统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为依据,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投标报价。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7908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新旧资质衔接的须符合闽建筑[2015]5号要求)或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解: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本项目的监理、设计单位或与本项目的监理、设计单位为同一法人或隶属于同一法人,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8 月22 日至 2016 年 8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金榕北路52号3号楼7D单元)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 9 月13日17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壹万柒仟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9 月 14 日 0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北路52号3号楼7D单元);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电话: 059122866207
联系人:陆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金榕北路52号3号楼7D单元
电话:13338401146、87716190 传真: 0591-83345700
联系人:黄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帐 号:13002101040011631
用 途:福大石化学院教研楼智能化工程投标保证金(可简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