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福顺恒[2017]招字第W-00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大学生活区一期食堂配电室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州大学,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1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州大学生活区一期食堂配电室变配电设备、电气安装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44249元(其中包含暂列金),K值为 10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通过市级供电部门的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具有能源(或电力)行业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含)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闽建筑函[2014]6号相关规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 )以无记名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图纸)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为 10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20 日 09 时30分
,提交地点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洪路363号5层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经注册的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或经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大学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园路2号
电话:0591-22866833
联系人:陈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邮编:35002
电话:0591-83702826,传真:0591-83768486
联系人:李工、王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3500 1896 4070 5250 6367
注明用途: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福州大学生活区一期食堂配电室工程投标保证金” (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