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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教职工活动中心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3-31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教职工活动中心改造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大学,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福州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

    2. 工程建设规模: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教职工活动中心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13946061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教职工活动中心改造工程,包含装修装饰工程、钢构工程、水电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13946061元

    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6. 标段划分(如果有):/

    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一级及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其中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建造师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侯建综[2014]15号文 

    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3  31 9 00分至 2017    4 7 17 00分通过  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百宝图电子标书生成器并更新到最新版本V2.4.3.3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3. 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闽侯房建招2017029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3)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福州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wgk.fzu.edu.cn/)及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备注:(1根据侯建综[2014]15号文规定,投标人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取消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使用百宝图电子标书生成器并更新到最新版本后制作(tbfx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tbfx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上传可参照闽侯招标网的《闽侯县房建、市政项目电子招投标正式运行业务办理指南》完成。因未及时升级至最新版本生成器制作的电子标书,造成开标失败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签字和盖章(加盖电子印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还须现场递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的光盘及网络匿名的报名号(需提供两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上传投标文件成功的网络匿名报名号,一份同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一份现场提交),并保证光盘和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到场登记,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器核验项目负责人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电子光盘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大学   

地址:福州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园路2,电子邮件: /      

电话:0591-22866207,传真:        /        

联系人:  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17号天汇香城1#407,邮编:  350000

电子邮件:   417390488@qq.com                       

电话:0591-88315135,18750118455 ,传真:  0591-88080336 

联系人:   魏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帐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516 0142 1000 004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闽侯房建招2017029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监督部门名称: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电话:         0591-22983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