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侯市政招2017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学生生活区主干道二期道路工程(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
2.2工程建设规模: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学生生活区主干道二期道路工程,总投资1087.878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学生生活区主干道二期道路工程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内容应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颁发之日止,本工程计划施工期为180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计取,施工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按施工发包价976.2661万元计算,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为人民币23.563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1.3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被财产接管(或冻结)。
3.1.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1.7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 月 21 日至2017年 3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0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③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或④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500元人民币(大写:肆千伍佰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 14 日10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福州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wgk.fzu.edu.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大学;
地 址:福州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园路2号
联系电话:0591-22866207
联系人:陆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凤坂村官前路17号天汇香城1#407室
电话:18750118455、0591-88315135 传真:0591-88080336
联系人:魏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1516014210000041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注明用途:闽侯市政招201701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部门或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电话:0591-22068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