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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石化学院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的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4-21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石化学院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招标人为 福州大学后勤管理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校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大学旗山校区

2.2工程建设规模: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石化学院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67585.00 元,发包价为152131.00 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石化学院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设计图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421日至 20170426(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山北行政楼后勤管理处东106室  报名。

5.评标办法

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不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方式)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大学后勤管理处

联系人:  林老师、老师

电话: 0591-22866149  22865865邮编: 35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