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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大第四批公租房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4-12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福顺恒【2017】招字第W-02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大第四批公租房修缮项目 已由 上级批复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大学 , 建设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招标人为 福州大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

2.2.工程建设规模:福大第四批公租房修缮项目,造价为1213136 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西禅南村1间、怡园34间公租房原墙面地面天棚拆除,新作瓷砖地面,墙面,天棚刷漆等修缮工程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213136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标段划分 :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装修装饰工程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7.其他资格要求: /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4月 11日至 2017 年 4 月 17 日(不包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15时 00 至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 不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0000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4249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鼓楼区西洪路363号(孟超肝胆医院正对面))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到场核验登记,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投标单位资质证书、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及项目经理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大学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

电话: 13905029673

联系人: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西洪路363号四、五楼  ,邮编:  350000

电话:0591-87850812   ,传真:  0591-83768486  

联系人: 小张 

监督部门名称:福州大学监审处  

地点:福建省福州大学新区行政南楼

电话:22865587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

账户名称: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3500 1896 4070 5250 6367    ;

用    途:        2017W-026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