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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安全工程系实验室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6-28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安全工程系实验室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为 福州大学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福州大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闽侯县

2.2.工程建设规模: 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安全工程系实验室改造工程,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50564元,发包价为417699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安全工程系实验室改造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设计图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6.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06    28 日至2017   07   0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500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8%)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大学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园路2号 ,邮编: 350108

电话:0591-22865865

联系人: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77600890;传真:0591-87877519

联系人:游工

监督部门:福州大学监察审计处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园路2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市南门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35001876107052511797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FJJL2017-ZB146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