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17]03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大学化学实践中心外墙防水改造工程(施工)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大学,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简易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层数:六层,发包价为53532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福州大学化学实践中心外墙防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内容:化学实践中心外墙瓷砖面透明防水胶两道,瓷砖面专用防水剂勾缝;屋面及女儿墙防水;窗户及排风口处打胶;内墙面刮腻子刷水泥漆等,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 59088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③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29 日至2017年 7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8层)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电子文件、图纸)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为 10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4 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所有汇款凭证上注明“闽联审榕招[2017]036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招标人公示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大学
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591-22865865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8层邮编: 350003
电话:0591-87819706 传真:0591-83577680
联系人:小郭
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大学监察审计处
办公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园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