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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大学教职工活动中心食堂餐饮管理团队资格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7-04 浏览次数: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大学教职工活动中心食堂餐饮管理团队资格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校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福州大学后勤管理处

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教职工活动中心食堂

2、项目规模:食堂分两个楼层,一楼为简餐餐厅,面积约为1650平方米,设座约375个及2间风味档口;二楼为自助餐厅,面积约为1900平方米,设座约200个及7间包厢(大中小包厢间数分别为2间、4间、1间)。

3、招标范围:提供食堂餐饮管理团队进行专业化管理,包括自助餐、快餐、宴席、炖罐等服务。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年限不少于3年且经营过高校教职工餐厅的企业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 投标人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依法缴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 (投标人代表须在社保证明材料中),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b.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

d.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查询平台的在线打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目前仍在招标人的餐厅进行经营管理的餐饮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五、报名及标书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7月4日2017年7月11日每天上午的9:00~11:00下午15:00~16:30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后勤管理处购买招标文件

2、咨询电话:0591-22867267何老师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7月13日上

午9:00/2017年7月1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111室。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七、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投标人应将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转至福州大学指定账户,保证金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可以转账、电汇形式提交,不接受汇票、现金。不接受个人转账或电汇。退还保证金以公对公形式转账或电汇,不接受现金方式退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变更将福州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wgk.fzu.edu.cn/)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

后勤管理处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