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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阳光科技大厦中庭景观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8-05-03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编号:天亚招字(2018)01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阳光科技大厦中庭景观改造工程已由福州大学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大学,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大学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43460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阳光科技大厦中庭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内容包含:中庭景观改造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3460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J13-90-2007 、建设部备案号 J11075-2007 )及国家有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登记的营业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相应的承包内容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注: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③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17]47号、榕建筑[2017]60号文件要求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信用报告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之一,未按规定提交有效信用报告或伪造信用报告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3 日至2018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200分至5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17号天汇香城1#407)采用不记名方式300元 购买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 8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018年 5 月 17日15: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柒仟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wgk.fzu.edu.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大学

地址:福州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园路2号,邮编:350108

电话:138 5010 0697,传真: /

联系人: 江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17号天汇香城1#407,邮编:350000

电话:0591-88315135,186 5045 4323,传真: 0591-88080336

联系人: 小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大学监察审计处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