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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学生公寓(25~48)#公共楼道及大厅水泥漆粉刷改造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8-06-22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编号:HXZ189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学生公寓(25~48)#公共楼道及大厅水泥漆粉刷改造工程(施工)已由福州大学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大学,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生活区

    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控制价为1678055工程发包价为1598110元,K值=5%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3. 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4. 招标类型:施工专业承包

  5.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学生公寓(25~48)#公共楼道及大厅水泥漆粉刷改造工程的施工,主要为学生宿舍25~48进行室内装修改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金额1678055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1.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78055

    2.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3.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4.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7. 其他资格要求:企业因存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标。

    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62290000秒至2018626173000秒通过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enjoy5191.com)进行在线以匿名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张《已支付标书图纸列表》,请投标人将该页面打印出来并且盖章,作为报名的凭证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8.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9.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叁仟仟元整(¥33000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HXZ18910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74日上午0930,提交地点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购买招标文件收据的原件进行核验。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大学

    地址:福州大学旗山,邮编: 350108

    电话:0591-22866937,传真:  /    

    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560557、87560550转807,传真:0591-87565955

    联系人:詹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大学纪检监察处

    地点:福州大学

    联系电话: 0591-22865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