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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一期工程-2#科研楼外进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8-06-15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一期工程-2#科研楼外进线工程(施工)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大学  , 建设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 福州大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科技园内

2.2.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28552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增2#科研楼外进线,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12.4条款三级机电工程施工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机电工程的施工;24.4条款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44.4条款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承担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二级机电安装工程建造师可承担单项工程造价为200~1500万元的中型规模或<200万元的小型规模机电安装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28552 元;K值:  8 %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 叁 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不低于叁 级输变电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17]47号、榕建筑[2017]60号文件要求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信用报告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之一,未按规定提交有效信用报告或伪造信用报告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8  6   15   日至2018  6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300分至5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福州市五四北路321号奥体都市花园A区12层)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伍佰元(¥ 85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或转账)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从投标人所在银行企业基本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7 月 3  日930分,提交地点为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福州市五四北路321号奥体都市花园A区12层)(又名琴亭大厦)。

注: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招标文件购买凭证的原件进行核验。以上所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wgk.fzu.edu.cn/html/xwgz/zbcg/)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电话:22866207

联系人:陆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五四北路321号奥体都市花园A区12层  

电话: 0591-87271269

联系人:叶敏、小沈、小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