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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大学材料学院实验室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8-11-16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HCJS2018-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大学材料学院实验室改造工程已由学校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大学(福州大学材料学院),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794382元,K=8%,发包价为:73113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大学材料学院实验室改造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20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属于单项工程合同<1000 万元的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94382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16日至201811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分至下午 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仓山区百花洲路12号御景商务一期21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8年12月03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wgk.fzu.edu.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大学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学院路2号,邮编:350108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22866149  ,传真: /  

联系人: 林老师、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百花洲路12号御景商务一期215室,邮编:350008

电子邮箱:766262853@qq.com

电话:18750183623、0591-28135898,传真:0591-28135898

联系人:小肖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大学监审处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学院路2号

联系电话:  0591-22865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