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大学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2018-FZSG243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服务年限 | 最高限价(元) | 简要技术指标 | 招标单位 | 地址 |
一 | 新型结构暨先进材料缩尺模型试验用RC、PC、UHPC和SRC精细化加工及服务采购项目 | 3年 | 105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州大学 | 福州市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8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通过传真办理:按要求提交报名费后,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办公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传真至我司。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有效年检)。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投标。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12室。
5.项目联系人:林瑞芳
6.联系电话:0591-87767686-625 传真:0591-87813238 E-mail:fjzszb@163.com
7.投标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条件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17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以上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b.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c.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 投标人须提供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3日14:00(北京时间)
9. 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3日14: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11.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50元(纸质版或者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