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AAAA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大学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18]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大学,建设资金来自福州大学自筹,本次招标项目为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研究生科研楼桩基检测(重新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福州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技术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教学区内;
2.2投资规模:本项目技术服务费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616923元(含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检测费、试坑开挖、桩头处理、加荷体吊装运输锚桩基焊接费、设备进出场费、转场费、运输费、取土费、检测作业水电费、废弃物清运费、安全措施费、因检测工作不连续而造成的窝工费和检测次数增加、税金、各项辅助费用、风险费用、保险、管理费、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费用,桩基检测费用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共同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中相应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行情计取;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桩基检测包含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研究生科研楼1栋。具体检测数量、内容详见《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研究生科研楼桩基检测(重新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实施当中具体检测数量、内容以监理单位、招标人及设计单位等确定的为准。
2.4服务周期:中标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应于当天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踏勘,并在确认现场具备检测条件后第二天进场检测,现场检测完成后及时出具检测结果和正式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或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
3.3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核发有效的CMA计量认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至少具备静载、低应变、超声波检测岗位资格),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自有人员,须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注: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是指以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中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施工单位为关联企业,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 14 日至2019年5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图纸每份 /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或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或(3)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叁佰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 11 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当持本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根据榕建招[2015]1号文规定,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mh.fuebid.com/)、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大学
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行政北楼西113室,邮编:350108
联系电话:0591-22866207;传真:0591-22866208
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层,邮编:350000
电话:0591-85930381,传真:0591-87582611
联系人:杨辉、池惠平、钱金平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140203012960110797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电话: 0591-22068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