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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8号科研楼配电房及外进线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9-10-16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8号科研楼配电房及外进线工程 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闽发改网社会函[2013]110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大学 ,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福州大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 331684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8号科研楼配电房设备安装、地面及墙面顶棚施工;发电机房设备安装;高压增容开闭所改造;外线10KV电缆敷设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外线10KV电缆敷设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3316844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31684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送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不属于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018日至20191024日,每天900分至1200分,14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二期C3-718)购买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万圆整(6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银行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11410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 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大学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邮编:350116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22866207 ,传真:   /  

联系人:   陆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二期C3-718 ,邮编: 350011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7597189 ,传真: 0591-87597189 

联系人:   小叶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大学监审处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联系电话:  0591-22865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