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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7号科研楼配电房及外进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5-22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7号科研楼配电房及外进线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大学,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大学

    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安投资约270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7号科研楼配电房及外进线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760627元;

    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7. 工程质量要求:应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等其他相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和顺利送电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8.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在整改期间,投标人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②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若出现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按否决投标处理

    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2. 请于2020518日至20205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街道三保街4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小写:¥55000元)

    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配电房施工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61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街道三保街44#)递交投标文件;

    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及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信息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园路2号,邮编:350100

电话:13960759916

联系人:陆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三保园7-8号楼二层连接体,邮编:350004

电话:13509350397

联系人:唐兆年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大学监察审计部门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园路2号

联系电话: 22865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