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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学生公寓新增洗衣机排口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8-17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升恒(招)【2020】01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学生公寓新增洗衣机排口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大学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

    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控制价为691432(含暂列金额30000元);发包价为651746元, K值=6%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3. 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4. 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学生公寓新增洗衣机排口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1.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91432(含暂列金额30000元);

    2.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3. 标段划分: /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817日至20208 21日,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7层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 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3.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6%

    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 13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银行保函形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831930分。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7层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和招标文件购买凭证的原件进行核验。 以上所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发布投标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wgk.fzu.edu.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大学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邮编:/

    电话:0591-22866208,传真:/

    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7,邮编:350000

    电话:0591-87667821;传真:0591-87667826

    联系人:张工、何工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大学监察部门

    地点:福州市闽侯县大学新区学园路

    电话:0591-2866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