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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20-11-27 浏览次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大学

行政区域

晋安区

公告时间

2020年11月27日 14:43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0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8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秀芳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587811

采购单位

福州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大学城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秀芳0591-87587811

项目概况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F20200072

项目名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谈判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检测数量

检测形式

混合采样检测最高限价(元/人)

总价最高限价(元)

服务地点

1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项目

详见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52000

混合采样检测(五人混检)

35

1820000

福州大学指点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接采购人通知后到达指点校区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所述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及通过福建省临检中心同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资质,且在市级及以上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可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机构名单内的投标人均可成为合格的报价人。【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通过福建省临检中心同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在可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机构名单内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2、报价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注: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和第4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6、报价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报价人的委托参加报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报价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授权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报价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报价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企业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审计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 报价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报价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由报价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注: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9、报价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报价人提供其主要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的相关专业证明材料。10、报价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11、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在发布招标公告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在评标时将对报价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注: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7日 至 2020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汇款购买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售谈判文件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587811

传 真:0591-87582611 邮编:350013

电子邮箱:fjjf10@163.com

购买标书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帐户:

谈判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北尚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三叉街支行

账 号:117090100100030790

账 号 :140202431960005246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大学     

地址:福州大学城        

联系方式:刘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徐秀芳0591-87587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秀芳

电 话:  0591-87587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