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现对 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水榭装修工程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具体事宜如下: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水榭装修工程
1.2建设地点: 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教学区
1.3招标范围: 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水榭装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要求。
1.4工期要求:15日历天
1.5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招标方式:校内公开招标
1.7招标控制价: 27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的建筑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拟派驻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2.4技术负责人: 1人 ,职称: 工程师及以上 ;
2.5企业资质证书、个人职称证或岗位证等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均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名称不一致的,已办理好变更手续,否则,其资格评审不合格。
2.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领取:
3.1时间:2015年4月28日~4月30日上午10:00
3.2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行政北楼西111室
4.踏勘现场:招标人于4月30日上午10:30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愿参加。投标人未参加招标人组织的踏勘现场的,视为已踏勘过现场。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5月4日下午3:00,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111室会议室。招标人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最低价中标的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有关规定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8.外墙外架补偿费:因现场主体施工单位已搭设完成外墙脚手架,为缩短工期,中标装修施工单位可直接使用外架,同时补偿原主体施工单位5万元外架费用。此项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不得优惠。
招标人:福州大学基建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6612
地址: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行政北楼西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