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对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1#阳光科技大厦实验室配套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进行校内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概况: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1#阳光科技大厦,地上建筑总面积约4.5万平方米,实验室配套建设工程总造价约1342.9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东南角;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范围为: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1#阳光科技大厦实验室配套建设工程包含以下7个内容:①福州大学旗山校区阳光科技大厦实验室公共区域配套建设工程 ,造价约560万元;②福州大学阳光科技大厦实验室报告厅配套建设工程,造价约 550万;③福州大学食品安全分析与检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造价约32.5万;④福州大学肿瘤转移的预警和预防研究所实验室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约10.5万;⑤福州大学测试中心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造价约74万元;⑥福州大学众创空间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约 43.5万元;⑦福州大学离散数学与理论计算机科学研究中心实验室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为以上7个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招标内容为: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等施工阶段的监理。
2.4.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档案归档并完成结算。
2.5.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2月底,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设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本招标项目监理服务收费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浮动幅度为下浮4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最终的计费额以本项目施工竣工结算价为准。
2.8.资金来源:学校自筹。
2.9.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三通一平已完成,具备施工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3.2.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筑专业注册执业证书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专业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中级职称以上。
3.3.企业资质证书、个人执业注册证或岗位证等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均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名称不一致的,已办理好变更手续,否则,其资格评审不合格。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按照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未被列入《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的,且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业限制的;
3.6.资格审查的其他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13日;
4.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至2016年1月13日16:30;
4.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行政北楼西320室。
4.4领取招标文件时,请同时提交《投标报名表》,报名表中需写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邮箱用以接收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若有)的电子文档,请确保通畅,否则后果自理。
4.5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应提前三天告知招标人准备。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选取法的评标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元人民币,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州大学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111。招标人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逾期送达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wgk.fzu.edu.cn/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大学
地 址:福州大学城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山北行政楼西320室
电 话:0591-22865392,0591-22865393
联系人:黄老师 曹老师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州市工行凤凰支行
开户名称:福州大学
账号:140201340900880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