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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一期建设项目3#、4#、6#楼电源进线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6-01-13 浏览次数: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宏建[2015]招字103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一期建设项目3#、4#、6#楼电源进线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大学校内

    2.2工程建设规模: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一期建设项目3#、4#、6#楼电源进线工程,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101102元,发包价为1039781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一期建设项目3#、4#、6#楼电源进线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电力电缆敷设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送电;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福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无  

    2.6.2.监理单位:    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原“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视同满足资质要求,但应符合《关于工程承发包与建筑业企业新资质管理规定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筑[2015]5号)的相关规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视同满足资质要求,但应符合《关于工程承发包与建筑业企业新资质管理规定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筑[2015]5号)的相关规定】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原“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视同满足资质要求,但应符合《关于工程承发包与建筑业企业新资质管理规定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筑[2015]5号)的相关规定】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闽建筑[2015]5号)的相关规定: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出延续申请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企业应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延续手续。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注: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投标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六一北路615号长城广场贵族世家17层A)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光盘等资料)每份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2.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6%。

  3.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 1270930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原始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福州大学信息网公示栏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大学

地  址:闽侯上街学园路2号

电  话:0591- 22866208,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六一北路615号长城广场贵族世家17层A

电话:0591-83230616 或13799375143;传真:0591-88081316

联系人: 乐工黄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帐    号:3500 1610 0070 5252 7186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宏建[2015]招字1035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