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正茂【2016】招字第06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大学紫金矿业学院矿产资源研究中心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已由福州大学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大学,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控制价为93855元,发包价8998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大学紫金矿业学院矿产资源研究中心实验室装修改造,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个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或不低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5月17日至2016 年5月21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紫金矿业学院北206室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控制价、 光盘、图纸)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年5月26日9点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仟捌佰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用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编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5月26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紫金矿业学院北206室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州大学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xwgk.fzu.edu.cn/)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大学
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
电话:陈老师 方老师
联系人:0591-22865213 22865211
传真:0591-2286521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业园1#4层,邮编: 350003
电话:18906913922
传真:0591-87892787
联系人: 刘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7012100093101
10. 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所有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闽正茂【2016】招字第062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