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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关于推进校院两级财务预算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2-03-04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增强学校统筹调控、开源节流和抗风险能力,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与效益,扎实推进创业型东南强校建设,现就推进校院两级财务预算管理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校院两级财务预算管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以学院当前办学经费需求为依据,以稳定过渡为导向,将部分经费划拨学院自主管理,以提升学院理财、聚财能力,规避办学风险,改善教职工的生活待遇,提高学校办学效益与整体综合实力。

2、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公平透明、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的原则;二是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实行下拨经费总量控制,大小学院统筹安排,确保各学院在维持现有拨款数额的基础上有所提高;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确保教职员工的各项待遇、福利,学生的各种专项支出和基本的公益性服务项目;四是努力安排培育办学品牌、提升办学品牌的支出,特别是引进骨干人才和加强内部培养的配套,聘用高水平兼职人才的配套等,以学校和学院的共同努力共谋学校综合实力的可持续发展;五是坚持统筹兼顾,在公共福利资金支配方面优先考虑低收入、困难户的改善力度;六是要千方百计加强开源能力。

3、总体目标。通过规范财政收入和支出的预算管理,切实增强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当家理财”观念,重视办学运行成本和效益核算;通过实行运行成本的合理分摊机制,促进开源节流,提升资源的运作和管理能力,切实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效益。

二、健全完善校院两级预算管理组织结构,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学校财务管理体制

4、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一级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统一领导,即统一全校财经方针政策,统一全校财务收支计划,统一全校财务规章制度,统一全校资源调配,统一财会业务;分级管理,即学院根据院事业发展计划及学校有关规定,有权对学校下拨的经费进行统筹安排和使用;一级核算,即校内所有收支均纳入学校计财处集中核算,不允许学院设立“账外账”,私立“小金库”的行为。

5、健全完善学校预算组织管理体系。学校预算组织管理体制由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组成。 学校决策层,校务会和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对全校预算的总体框架及重大财经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审定预算调整方案,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学校管理层,学校预算审核工作小组是学校预算工作综合管理的机构,下设办公室,挂靠计财处 。在学校预算管理方面的职责主要 是起草有关预算管理的规章制度, 具体编制学校预算草案,具体组织预算的执行,提出学校预算调整方案;对学校预算经费中重大投入进行跟踪分析。学校执行层,即学校各学院、各职能部处及直属单位,是学校预算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预算编制。适应校院两级财务预算管理的要求,各学院必须从过去预算的被动执行者转变为主动实行者。

6、建立学院执行预算管理体制。建立学院预算管理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设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院预算管理的决策层,同时,在学院领导成员中确定一位专任或兼任的行政副院长,对预算管理负起具体的执行责任。学院的预算方案经院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学校预算审核工作小组审核,经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校务会批准后执行。学院的预算及执行情况,每年度必须向学院教代会报告。

三、扩大学院理财的自主权,切实提高学院当家理财的质效和能力

7、明确学院年度预算经费收支范围。学院年度预算收入包括:各学院本科生学费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培养费(以本科生学费为基准,硕士研究生按1:1.3、博士研究生按1:2折算)、按标准下拨的资源使用费(房屋使用费及水电费)、学校贴补经费、学院服务性收入及捐赠收入等自筹经费。

学院年度预算支出包括:本学院的工资总额及五金、绩效工资、业务维持经费、本科生学生经费、资源使用费、研究生培养费、教职工福利等各项经费。教学、科研、人才培养、211建设等专项经费暂不纳入学院预算管理范畴。

8、科学编制学院预算。学院的经费预算划拨后,学院须加强各项收入经费的统筹使用,合理安排经费预算的用途。要根据“先预算后开支”原则,科学确定预算编制条目和预算资金的结构和比例,合理地编制本单位的预算和安排预算支出。一要保证办学正常运行所必要的各类经费开支并对日常教学管理、教师业务活动、学生经费以及学院一级管理的各类岗位津贴的支出做到统筹兼顾;二要重点保证对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引进、关键岗位和重点岗位设置等学院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的自主投入和配套投入;三要在财政状况好转的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民生,提高青年教师和收入相对较低人员的生活待遇。

四、加强资源和成本核算,鼓励开源节流,提升资源的运作和管理能力

9、倡导节流。严格执行资源的定额分配、有偿使用原则,建立以学院为基本核算单位,以资源核算和成本核算为核心内容的学校资源动态配置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学校通过实行货币化分配办法,对学院、科研机构及经济相对独立单位和合作机构一律实行资源有偿使用,通过经济杠杆调节资源配置,促进节约。

10、鼓励开源。进一步理顺学校内部各种经济关系,规范各类预算外收入的管理,学院每年预算外收入仍按学校经济分配办法进行分配。努力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校院各单位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服务(办学、科研合作、生产服务)、拓展合法收入渠道。

五、健全和完善校院两级预算管理的质效考评及其激励约束机制 ,严守财经纪律

11、推行校院两级财务预算和管理的质效考评。 每年度对学院预算收入的完成情况和预算支出的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资源使用质量和效益进行综合评价。具体按照《福州大学二级学院办学质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12、加强财经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严守财经纪律,严禁私设小金库、杜绝账外账和用公款旅游。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学院,学校将对其处于核减校内津贴总额的10%20%的经济处罚,对发生经济损失和造成重大浪费的责任人追究其应承担的行政、经济、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