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大学收费校长公告
根据《关于核定高校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和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0]343号)、《关于核定福州大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2005〕费
483 号)、《关于核定福州大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1]费387号)、等规定,经省物价局、财政厅批准,现将本学年各专业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如下:
一、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
(一)工商管理硕士(MBA):17000元/生学年(51000元/全程生)
(二)会计、公共卫生、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翻译、艺术硕士:15000元/生学年(45000元/全程生)
(三)公共管理、法律、建筑学硕士:13000元/生学年(39000元/全程生)
(四)工程、汉语国际教育、体育、教育硕士:10000元/生学年(30000元/全程生)
(五)农业推广、林业、兽医硕士:8000元/生学年(24000元/全程生)
(六)其它专业硕士:11000元/生学年(33000元/全程生
二、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仍按原省物委、省财政厅和原省教委《关于调整普通夜大、函授等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1999]费字287号)的标准执行:
1、计划内的学术型研究生仍然执行免费入学的政策;2、自费及委培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18000元/全程.生),自费及委培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24000元/全程.生);3、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18000元/全程.生);4、全日制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24000元/全程.生)
三、住宿费:900元(怡山校区学生公寓1#楼、2#楼);1060元(怡山校区学生公寓3#楼);1150元(怡山校区西区公寓3#楼、7#楼、9#楼、10#楼、11#楼);1500元(旗山校区2人间); 1200元(旗山校区四人间);
安装空调的学生宿舍在原定的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基础上提高住宿费,加收的标准如下:200元/生.学年(2人间),100元/生.学年(4人间),70元/生.学年(6人间),8人及8人以上的宿舍均按50元/生.学年。(闽价费[2012]299#文件)
校长:付贤智
监 督 电 话:878125358 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