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确保各类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做好收费票据核销工作,现将年终收费票据核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领用票据的单位请于12月20日前到计财处收费管理科*核销手续(含未使用的票据)。
2017年票据领用工作定于1月6日开始办理。
计财处收费管理科电话:22865267,联系人:周老师。
计财处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