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因本年度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需要,经人事处和计财处共同研究决定,即日起,计财处前台暂停受理事业编制在职人员绩效、劳务等领款业务单据,由各单位统一于12月25日前报到计财处审核科严珺处,学校将视绩效工资总量结余情况予以考虑安排审核报账。12月25日之后不再受理当年度在编在职人员的绩效、劳务等领款业务。
计财处 人事处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