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本学期审核科继续采用投递报账的方式。每个工作日下午3点(15时),审核科会安排财务人员开箱收单。
根据上学期投递式报账存在的问题,特友情提醒如下:
1、投递的所有票据,须按学校财务制度做好业务审批、票据黏贴、网上预约,和电子发票录入工作。
2、务必在票据上备注事由和用途。
3、科研结题材料、补充手续材料等,请直接交予相应财务人员,勿投进投递箱。
4、同一经办人的业务单据请装进同一个文件袋。
计划财务处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