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留学回国工作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经办人通知2012年留学回国人员(包括2012年以前赴境外学习,2012年回校工作的人员)填写《福建省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并于2012年12月28日之前将《登记表》纸质版汇总后上报校师资科,电子版汇总后发至:faoz@fzu.edu.cn。联系电话:22865283
附:福建省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
校人事处
2012年12月20日
附: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留学回国工作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中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各人才服务机构、留学人员创业园: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2年度留学回国工作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2012]138号),为全面掌握我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创业的有关情况,确保留学回国人员信息动态更新,建立起留学回国人员登记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留学回国工作情况统计工作。现将《2012年度留学回国工作情况统计表》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明确分工,认真组织填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完成统计报表上报任务。
一、登记、统计方式
(一)各设区市公务员局、省直(中直)部门(单位)及各人才服务机构分别负责所属区域、本部门(单位)及寄存档案的留学回国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组织留学回国人员填写《福建省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附件1),并汇总统计《2012年度留学回国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中统计事项第1项。以上表样可登录到福建省公务员局门户网(www.fjrs.gov.cn)“处室服务专区”“引进人才服务中心”“资料下载”中下载(网址:www.fjrs.gov.cn/xxgk/cszy/slxhgrygzz/zlxz/)。
(二)2011年已填写上报《福建省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不再填写该表。
(三)留学人员创业园负责统计在园企业相关信息并填写《2012年度留学回国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中统计事项第4、5、6、7项。
二、报送方式与要求
(一)各设区市公务员局、省直(中直)部门(单位)将《2012年度留学回国工作情况统计表》和《福建省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报送省引进人才服务中心(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
(二)在我省非公经济组织工作或创业和暂未就业、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填写《福建省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直接寄送或发送电子文档至省引进人才服务中心(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
(三)报送时间:请于2012年12月30日前报送。
材料报送(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思儿亭路11号专家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1-88520071、87751283 、88520059(传真)
联系人:许伟 王树坚
邮政编码:3500012
电子邮箱:gzz@fjrs.gov.cn
附件:1.福建省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
2.2012年度留学回国工作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20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