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加强工作纪律,严明校纪校规,根据《福州大学教职工考勤规定》,现决定对每月的考勤情况在校园网公示栏进行公示。请各单位重视及加强考勤管理工作,严格请假审批权限及请假手续,并指定专人负责,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周内汇总本单位上月的请假审批表、考勤情况表并报人事处。人事处于每月20日前汇总各单位上报的考勤情况后进行网上公示。
人 事 处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