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
2013】
18号)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
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
2013】
15号),现就申报
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一)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我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二)符合《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
40周岁。
(三)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
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
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申报项目
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应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网站“访问学者查询”栏目中的“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中查询,即申报的学校、学科、导师必须是武汉中心网站提供的名录中带“
*”的。
三、申报材料与时间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根据本单位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并于
2013年
4月
11日前将下列申报材料提交到校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一)单位推荐报告一份(应包括申报人员的教学科研成绩简述,是否为本单位重点培养人选等)
(二)接受院校导师同意函一份
(三)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三份
(四)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faoz@fzu.edu.cn
附件:
1、教师司【2013】18号、闽教办人【2013】15号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校人事处
2013年
4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