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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人才
关于2013年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下一阶段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3-06-20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2013年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总体安排,下一阶段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6月13日—6月22日
各单位应完成以下工作:
1
、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教授会
”
评议
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人事处反馈的高级职务代表作送审情况及学校下达的高级岗位职数,组织通过同行专家评议的应聘人员述职,由所在单位全体正高级人员(本单位正高级人员不足5名,聘请外单位正高级专家参加,出席成员应不少于5人)对应聘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出席成员数超过应到成员数的2/3会议有效,“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成员数的2/3为通过。
2
、考核推荐小组推荐
各单位成立考核推荐小组。考核推荐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和教师代表组成,小组成员数5-7人。考核推荐小组对通过民主评议的应聘人员进行审核,并进行无记名投票。出席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2/3会议有效,“同意推荐”票数超过实际出席人数的2/3为通过。通过推荐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聘人员确定为推荐人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或推荐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3
、6月22日前,各单位报送以下材料至校聘委会办公室(人事处)
(1)考核推荐小组成员名单。
(2)所推荐的人选的所有评审材料(须填写好“教授会”评议意见、考核推荐小组推荐意见)。
(3)《考核推荐情况汇总表》一份(A4大小,单面打印)。
(4)《评审简明表》一式15份
(二)6月23日——7月2日
召开各学部(系列)评议组会议
请各单位经办人员6月13日到人事处职改办领取本单位高级职务代表作送审结果反馈意见,并于6月15日前将本单位组织“教授会”评议有关安排报职改办。
联系电话:22865285
人 事 处
2013
年6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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