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工作的通知 》(闽教人〔2014〕21号)文件,为做好幼儿教师系列职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晋升中级(一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级(一级)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定于2014年4月13日进行,有关工作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级(一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11号)执行。请有关人员及时根据文件要求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职称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
(二)关于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小中高”)推荐评审工作
2013年度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小中高”)申报材料已开始受理,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准备材料,并于2014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校聘委会办公室。上述通知文件详见附件。
校聘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2865285。
附件:
1、《关于做好2013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工作的通知 》(闽教人〔2014〕21号)
2、《关于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级(一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11号)
3、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校聘委会办公室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