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充实调整福州市工程技术和经济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的公告》(榕经职[2014]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准备申报材料。
校人事处
2014年5月23日
附件:
关于充实调整福州市工程技术和经济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的公告
为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质量,充分体现评委库“滚动式管理”的原则,根据《福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组织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充实调整福州市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和福州市经济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选聘评委,并就有关征集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在福州地区(含市属企事业单位,省直、中直在榕企事业单位及各高等院校)工作,按人事部门规定未到退休年龄、现仍在职在岗的高级工程师。
2、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委员库: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路桥(道路、桥梁、水道工程,包括相应的地质钻探与测量,筑养路设备的应用和管理等)、港航、环境保护、机械(冶金)、电气、电子、化工、科技管理(包括标准化管理、质量管理、计量管理等专业)、测绘、土地规划利用、水利水电、林业、水产、轻纺(造纸、食品、纺织、化纤、服装加工、日用化工、陶瓷、硅酸盐工艺等)等工程技术专业系列的技术岗位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满3年以上(任职时间限定至6月30日),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为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突出。
3、经济专业职务评审委员库: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在经济管理、生产经营管理、经济计划、经济贸易、经济监督、经济研究、生产调度、财税金融、开发投资、证券保险、网络商务、物资物价、资产评估、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业、旅游业、社会保险以及企业职工专业技术培训教育、企业经济法律、企业管理咨询等经济专业系列的技术岗位担任高级经济师职务满3年以上(任职时间限定至6月30日),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为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突出。
4、能正确掌握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原则,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职业道德良好,工作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无违法乱纪行为纪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征集办法
1、收件初审: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人员携带下列有关材料至市经委职改办进行初审(也可由所在单位经办人员统一办理):
(1)《福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库入库人员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职称证、相关专业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反映申请人专业技术能力和学识水平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复印件(一律用A4纸)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后加盖公章。
2、资格审核:由市经委职改办初审汇总后,报市职改办审核。
3、入库审批:由市职改办审核汇总后,报省职改办批准入库。
三、有关说明
1、原评委库专家除因调离原专业岗位、到龄退休等原因进行调整外,其余仍继续留用,无需重新申报。
2、充实调整后的评委库仍按有关规定实行滚动管理。
四、申报时间、地点
1、收件时间:2014年5月15日-6月30日
2、收件地点:福州市五四路147号福州市经济委员会人事处。如遇搬迁,新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新城商务办公区5、6幢6层市经委人事处。联系人:谢赓(0591-83258330)。
附件:福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库入库人员申请表(点击下载)
福州市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24日